山东省实验小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

编辑:教学处 发布时间: 2024-05-09 18:08


一、指导思想 教育教学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,课堂教学是教学环节的关键部分。为规范课堂教学,把教学安全放在首位,杜绝平安事故的发生,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,特制定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。 二、管理制度 1.树立“同学平安人人有责”的观念,班主任、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同学的平安教育,严格课堂教学管理,确保课堂教学平安。上课老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,严禁同学在课堂上随便离开座位、追赶打闹等,以防平安事故的发生。 2.各班有同学专人考勤,实行点名制,严格核实同学缺勤状况,并向班主任汇报,准时填好班级日志和点名册。 3.各任课老师应持有班级同学花名册,进班上课时先清点、记载同学到班状况,一旦发生缺勤状况要及时汇报。 4.制止同学之间发生口角,杜绝同学由于打架、斗殴而产生的安全事故。 5.使用圆规、刀具等要注意安全。 6.任课老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关怀同学,以公平的态度对待同学,敬重同学人格,避开讽刺、挖苦、体罚或变相体罚同学;杜绝由于教育不当而导致的安全问题。 7.老师在教学中必需坚守岗位,按时上下课,不迟到、不早退, 中途不离开教室,不发生课内意外损害事件。因离岗而引发的同学安全事故,任课老师要负全部责任。 8.上课期间,同学因特别状况需离开课堂,任课老师要严格核实后方可批准,课后要及时向班主任沟通情况。 9.调课必需通过教务处,由于私自调课造成空堂而致平安事故的, 调课双方要负全部责任。 10.如因工作不力失职,在课堂发生安全事故,任课老师应负相应责任。 山东省实验小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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